通化市东昌区十届人大
四次会议材料之十三
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检察院
工 作 报 告
——2025年1月 日在通化市东昌区
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晓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东昌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4年,东昌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不断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为东昌全面振兴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依法履职尽责,着力服务发展大局
紧紧围绕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更好服务东昌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
牢记维护社会安定的政治责任。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对刑事犯罪始终保持“严”的震慑,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惩故意杀人、抢劫、贩毒以及报复社会的重大恶性犯罪,当严则严、该捕即捕、依法追诉,审查逮捕123人,审查起诉416人。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当宽则宽、减少对抗、维护稳定,不批捕68人,不起诉142人。超过93%的犯罪嫌疑人在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按照“高标准、重罪名”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以及偷越国边境犯罪,审查逮捕29人,审查起诉31人,“7·17”专项办案团队受到省政府通报表彰。充分履行反腐败检察职责,办理职务犯罪案件17件18人,起诉副处级领导干部4人,有力净化了政治生态。
担当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责任。平等保护市场经济主体,办理经济类犯罪案件133件203人。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依法惩治金融领域犯罪,办理案件5件23人。积极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办理民营企业内部人员犯罪案件38件39人;加强知识产权综合履职,办理侵害知识产权类刑事案件11件38人,积极推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对9名涉案人员及相关单位建议行政机关进行处罚。全年为企业追赃挽损600余万元。
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检察责任。刑事、行政、公益诉讼综合履职,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办理环境资源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件,起诉破坏环境保护类案件10件11人,不起诉2人,建议行政部门对不起诉人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起到惩戒和警示作用。全面深入服务乡村振兴国家战略,加大黑土地保护力度,恢复被侵占耕地10亩。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力度,办理非法狩猎案件8件。
二、践行为民宗旨,着力保障民生民利
紧紧围绕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如我在诉”理念,确保检察权为人民行使、让人民满意。
推进信访矛盾有效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营造和谐安宁的社会环境。受理控告、申诉、来信来访等122件,接待群众法律咨询300余人次,做实了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积极开展困难妇女、儿童司法救助4人,救济金额11万元。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把宣讲法律规定、告知权利义务、劝导息诉息访贯穿办案始终,以检察听证推动矛盾化解24次。
用情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围绕民生热点及重点人群的突出民生问题,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起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有毒有害食品等案件31件52人,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发挥检察公益力量,办理房屋安全、固体废物垃圾整治等案件10件,有效保护了群众居住环境安全。在开展养老领域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中,推动形成制度机制20余项,有效保障了老年人合法权益。
着力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持续推行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综合履职,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60件。对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依法严惩,批捕15人,起诉10人。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原则,对主观恶性深、犯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未成年人犯罪依法惩处,批捕4人,起诉6人,追捕1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不批捕8人、不起诉4人,让其重新融入社会。针对严重监护失职发出“督促监护令”9份,促“甩手家长”依法带娃。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25次,提升教师、学生的法治意识。
三、深耕主责主业,着力维护公平正义
持续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检察办案价值追求,切实增强法律监督针对性、实效性。
高质效做强刑事检察。全过程参与、全流程监督刑事诉讼活动,监督侦查机关立案6件、撤案54件,纠正漏罪漏诉26人;强化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抗诉1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17件,办理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案件35件。依托轻微刑事案件“一站式”办理中心,推动轻微刑事案件“快侦、快审、快判”。注重治罪与治理相结合,对确因生活所迫实施盗窃的一名犯罪嫌疑人提供了合理帮扶救助,避免其再犯罪。开展“挂案清理”工作,督促侦查机关撤案5件。
高质效做实民事检察。牢固树立精准监督理念,严格把握提请抗诉标准,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21件。与区司法局会签《关于支持起诉协作机制》,办理追索劳务报酬、离婚纠纷等案件38件,帮助被支持起诉人挽回损失14余万元。在办理一起老年人交通事故支持起诉案中,释法说理为老人答疑解惑,推进审理、调解,争取赔偿款2.6万元。积极推动拖欠农民工薪资问题整治,促使解除违法查封的涉案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83余万元。
高质效做优行政检察。坚持一体化协同办案,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78件。开展强制隔离戒毒检察专项工作,发送检察建议3份,移送线索16件,实现强制隔离戒毒全过程监督。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反向衔接工作协作配合机制,办理案件139件,发送检察意见73份,助推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不断提升检察建议规范性、指导性,促进源头治理,制发检察建议42份,获评“全省优秀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检察建议”1份。
高质效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突出办案精准性、规范性,做到“大案”精办、“小案”快办。办理安全生产、文物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4件,获评省级大要案3件。磋商结案19件,发送检察建议19份,全部整改。在督促整治绿化树木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中,发现问题至全部消除仅用1天时间,取得良好社会效果,获评全省“小案快办”优秀案例。始终坚持将民生问题放在首位,在发现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案件线索后,立即联系相关部门对水源周边环境、污染源开展细致排查,快速消除影响,确保农村用水安全。
四、深化强基兴检,着力锻造检察铁军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执行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意见,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坚定不移筑牢政治忠诚。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精神32次;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组书记、党支部书记讲党课等多种方式进行学习,提升了全体干警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
坚持不懈提升履职能力。开展岗位练兵,积极参加上级院举办的各类业务竞赛,我院参赛人员屡获表彰,持之以恒着力提升干警综合素能。连续三年召开检察理论研究年会,提交参会论文65篇,提高了干警理论研究水平。召开检委会开展学习、讨论案件17次,开展案件质量评查119件,提高了干警新时代履职本领。研发的“超期未解除取保候审监督模型系统”已在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管理平台上架,做实“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
持之以恒抓实从严治检。抓住“关键少数”以上率下,持续深化纠治“四风”。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推动党的纪律规矩学深学实、入脑入心。开展廉政学习教育15次、党风廉政建设约谈77人次,开展专项督察15次,每月开展工作纪律督察并通报,引导干警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狠抓“三个规定”落实,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92件,将廉政风险防控关口前移,使“有问必录”成为全体检察人员的自觉习惯。
各位代表,我们始终牢记人民检察院必须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受社会各界监督。一年来,向市、区两级人大报告了社区矫正工作、职务犯罪检察工作和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在检察开放日、检察听证会等活动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等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检察事务、监督检察履职87件次,让检察权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一年来,区检察院聚力实干、砥砺奋进,获市级以上集体荣誉4项、个人荣誉26人次。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区委和上级院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大力支持、区政协民主监督,得益于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在此,我代表东昌区人民检察院和全体检察人员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与党中央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要求相比,检察工作还有一定差距。一是服务东昌经济社会发展的检察举措不多,效果不显著。二是在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上仍有欠缺,精细度不够。三是检察队伍履职能力有待加强,领军型、复合型人才较少。对此,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2025年,区检察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执行区委九届七次全会各项部署,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以更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东昌高质量发展。
一是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主动融入东昌社会发展大局,依法严惩暴力犯罪,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是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民生。持续做优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实事,持续推进依法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以检察监督推动民生问题标本兼治。
三是始终坚持高质效办案、依法履职。持续深化新时代法律监督理念,“如我再诉”切实维护执法司法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凝心铸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巩固拓展党纪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七讲一创”活动成果,全面加强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持续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区委和上级院坚强领导下,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求真务实、担当实干,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东昌新篇章提供坚强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