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检察院
工 作 报 告
——2022年12月20日在通化市东昌区
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晓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东昌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2年,在区委和上级院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能动履职,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深化大局意识,助推东昌全面振兴
服从区委工作部署,在统筹发展和安全中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故意杀人、贩卖毒品等严重刑事犯罪,批捕58人,起诉313人。守护好老百姓的“钱袋子”,严厉打击养老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起诉53人,助力平安东昌建设。依法不批捕52人、不起诉99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400人,促进和谐东昌建设。深入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与区应急局等10余家单位召开座谈会,共商对策,筑牢安全生产防线。深入推进反腐败工作,办理职务犯罪13人,起诉12人。
全方位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打造护企安商稳定的经济秩序,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68人。严惩侵害涉企犯罪,积极追赃挽损。办理的温某某职务侵占案,建议侦查机关将其非法占有的价值数千万的股权、房产予以冻结、查封,有力保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坚持对企业人员涉经营类犯罪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对10名民营企业经营者和管理人员作出不起诉决定。开展助企护企民事检察专项行动,向辖区5家民营企业发出“法律风险提示函”,得到积极回应。
全程护航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将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作为全年工作“重中之重”,召开党组会3次,全面排查信访隐患。受理来信来访31件次,接待群众法律咨询300余人次。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14件,全部息访息诉。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为4名救助对象发放救助金18万元。全年无涉检去省进京访案件。
二、深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秉持客观公正立场,以新时代监督理念,助力法治东昌建设。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会签规范性文件,通过加强检警协作,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全年立案监督18件。制定《不起诉案件非刑罚处罚工作办法》,对8名被不起诉人以《检察意见》移送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加强财产刑执行监督,提出纠正意见28件,已全部整改。
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坚持监督与救济并重,程序与实体监督并重。受理申请和依职权监督生效民事裁判、执行等案件77件,其中不支持监督2件,支持起诉1件,发送检察建议72件。在办理徐某诉某保险公司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中,徐某不服判决多次上访,通过检察听证,徐某接受了听证结果罢访息诉,促进案结事了。
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工作中,既监督行政审判、执行,又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共办理各类案件94件,发送检察建议93件。办案中,注重严格公正文明司法,1件检察建议被评为全省“优秀行政检察建议”;讲求办案质效,开展市场主体权益保护、社会治安等专项监督活动,护航民生民利,2件案例被评为全省“行政检察监督优秀案例”。
三、深化司法为民,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坚持人民至上,持续落实检察为民办实事,纾解群众急难愁盼。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涉及公共安全、环境整治、未成年人保护等重要社会及民生问题,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59件,助推标本兼治、防患未然。组织全院干警4800余人次参加疫情防控卡点值守、派驻隔离专班,下沉社区帮助完成核酸检测近70万人次,体现了新时代检察人员新的历史担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结合“千村示范”创建,深入横道子村实地调查研究村集体发展4次,为乡村振兴贡献了检察力量。
更实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综合运用诉前磋商和检察建议等手段,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黑土地保卫战,共建美丽东昌。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0件,发送诉前检察建议49件。在巡田中发现辖区有居民在耕地上违法建筑房屋,第一时间监督行政机关履职,拆除房屋1200余平方米。服务营造健康安全环境,深入推进“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等专项监督活动,配合执法部门消除各类公共安全隐患25处,规范网络餐饮10余家。
全力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3人。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依法决定不起诉4人。针对校园周边交通标识不规范、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情况,向职能部门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得到有效整改。针对严重监护失职,发出督促监护令3份,更利促进“甩手家长”依法带娃。加强未检法治宣传,“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开展法治活动20余次。制作微动漫《三字经-未成年人六大保护》,被省检察院转发推介。
四、深化从严治检,打造新时代检察铁军
对标“四个铁一般”要求,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
加强政治建设。坚持做到一切工作首先“从政治上看”,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请示报告、“第一议题”等制度,将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到检察工作始终。全年召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39次,其中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2次,定期议党、专题议党5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
加强队伍建设。全面开展大培训,参加上级院、省委政法委及区委安排的各类培训37期334人次,进一步完善履职尽责必备的知识体系。全面强化岗位练兵,组织省级办案能手开展“一对一”干部培养,研发的课程获评第五批全省检察教育培训精品课程,撰写的检察理论研究文章被《检察之声》《通化法学》《通化检察》等刊发。选优配强领导班子,提拔优秀年轻干部担任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全面展现检察风采,撰写各类心得体会200余篇,提升干警职业荣誉感。
加强纪律建设。认真贯彻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严格落实“两个责任”,狠抓“三个规定”的执行落实,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31件。压实党组主体责任,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开展警示教育10余次。开展工作纪律督察月通报,强化干警纪律意识。牢固树立“保密无小事”的工作理念,全年开展保密学习宣传教育20余次。
一年来,我们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理念,向区人大、区政协报告工作3次。深化检务公开,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参加检察听证等活动62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等442条。更加注重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安排律师查询、阅卷等87次。
一年来,区检察院多项工作受到国家、省市区表彰,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吉林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2名干警受到最高检表彰,共有6个集体、29名个人荣获区级以上表彰奖励。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区委正确领导,得益于区人大依法监督、区政府积极支持、区政协民主监督,得益于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法律监督能力还不能适应新时代发展的需要;二是人民至上的理念还没有完全贯彻到检察工作始终;三是全面从严治检还没有完全做到主动自觉。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2023年,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认真落实区委九届三次全会决策部署,切实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为东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政治建检,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持续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实际行动和一流业绩诠释对党的绝对忠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是坚定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持续加强法律监督。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继续严厉打击暴恐、故意杀人、贩毒等严重暴力刑事犯罪,创造安定和谐的治安环境。持续抓好民法典贯彻实施,深化民事行政诉讼精准监督。常态化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加强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行为的监督。积极办理网络治理、知识产权、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妇女权益保障等新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深入贯彻信访工作条例,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治理重复信访工作成果。大力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促进未成年人保护法律规定落实再落实。常态化抓实检察听证、司法救助等各项检察为民实事,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三是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检,锻造过硬检察队伍。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持续抓实检察人员业绩考核。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坚持刀刃向内,持续巩固深化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不断深化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各位代表,新征程、再出发。新的一年,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要求,紧紧依靠区委和上级院坚强领导,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工作、履职尽责,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东昌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