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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1-01-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检察院

工 作 报 告

——2021年1月6日在通化市东昌区

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金光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在区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区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区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区委、上级院决策部署,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围绕中心工作,积极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

全力投入平安东昌、法治东昌建设,践行服务大局的职责使命,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45人、提起公诉406人。严惩严重暴力犯罪,批捕49人,起诉64人。依法惩治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59人,起诉131人。严格依法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参与全省“六清”行动百日攻坚战,全面梳理所办涉黑涉恶案件,无未结案件。坚持边办案边治理,对涉黑涉恶案件中存在的行业管理漏洞提出检察建议,均被采纳。

扎实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努力化解金融风险,受理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56人,起诉37人,其中涉众型犯罪31人。办理史某等五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时紧盯涉案钱款去向,引导侦查机关及时查封涉案财产,为被害人挽损打下坚实基础。助力脱贫攻坚,今年累计投入帮扶资金2万余元,向1名因案致贫的刑事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万元。依法保护绿色东昌发展,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6件。

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坚持自身防疫与依法履职两手抓,深入社区参与一线联防联控,同时充分发挥检察抗“疫”作用,提前介入、快捕快诉,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刑事犯罪,批捕2人,起诉8人。严格执行“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实体答复”规定,妥善化解涉法涉诉矛盾。受理各类信访案件45件,回复率100%。检察长接待来访20件60余人次,接待群众来访、法律咨询 280 余人。开展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刑事申诉案件2件,全年去省、进京“零”上访。建成标准化检察听证室,办理公开听证案件68件。有效参与社会治理,发送检察建议14份,监督补植被损林木700余株,处理违法持有机动车驾驶证40余人,堵塞行业监管漏洞,预防同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多发、频发。

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委《吉林省民营企业及经营者轻罪免责免罚清单》,对涉案民营企业负责人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建议。开展“办理民营企业及经营者轻微犯罪免责免罚快审快结”专项工作,通过严格审查、实地走访、召开公开听证会,对张某单位行贿一案作出不起诉,此案被选为全省服务民营企业典型案例。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起诉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民营企业内部人员犯罪32人,不起诉7人,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60余万元。围绕营造法治营商环境,依法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6人,起诉48人。

二、聚焦主业抓法律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加强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进一步做优刑事检察。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不批捕75人,对犯罪情节轻微、可诉可不诉的不起诉64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行动,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40人,均予采纳。准确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适用案件459人,适用率95%,提出量刑建议330人,法院采纳率99.7%。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活动的监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依法监督立案23件、撤案16件,纠正漏捕漏诉33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5件次,提出刑事抗诉4件。加强刑罚执行监督,纠正刑事执行活动违法3件;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纠正脱管漏管2人次。进一步完善监检衔接机制,提升职务犯罪办案质效。受理区监委移送职务犯罪15人,决定逮捕2人,起诉12人,不起诉5人。加强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批捕涉及侵害未成年人犯罪7人,起诉8人,附条件不起诉4人。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与区教育局等八部门签订《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工作办法》。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法治副校长向辖区小学进行法治授课、召开座谈会10余次。

进一步做强民事检察。强化精准有效监督,受理对法院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民事审判程序监督和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48件,同比增长30%。提请抗诉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审判程序监督检察建议6件,执行监督类案监督率65%。与区公安分局、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建立虚假诉讼移送案件线索反馈机制。关注农民工、复转军人等社会弱势群体权益保护,成功办理的复转军人宋某劳动合同纠纷支持起诉案,为其获得经济补偿8,000元,该案被推选全国典型案例。

进一步做实行政检察。突出重点,创新举措,促进案结事了人和。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55件,同比增长28%,发送检察建议51份,监督对象均予采纳并有效整改。与行政机关建立工作衔接机制9项,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办理全市首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被选为全省典型案例。在强制隔离戒毒所设立全市第一家派驻检察工作室,利用平台优势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处理7人。探索公开听证,就我区土地租金征收与执行问题召开公开听证会,多角度穿透式监督,实现办理一案整治一片的办案效果。

进一步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充分发挥公益代表作用,全年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监督案件45件,发诉前检察建议43份,整改率100%,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件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开展“舌尖上的安全”、生态环境、水资源保护等专项活动,依法督促整治无证无照、生产不合格食品商户12家、无害化处理病死猪20余头、清除建筑垃圾100余吨;依法督促整改水源地污染、辖区内二次供水设施及30余家非法采取地下水商户。开展国有财产保护专项行动,追缴被骗取国家专项资金50万元、应缴耕地占用税4.7万余元。召开全省首例国有财产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拟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经验获省市院推广。

三、对标一流抓队伍建设,不断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不断提升检察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

始终坚持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作为根本保证。以政治建设为抓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参加政治轮训5期258人次,组织党员集中学习5次。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召开意识形态联席会议2次,定期专题议党2次,组织参加吉林政法大讲堂3期,开展肃清周永康、苏荣、王珉、贺电等流毒工作2轮。开展“解放思想再深入、全面振兴新突破”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5个,做到立行立改。

始终坚持把素能提升作为根本要求。开展“全覆盖培训、全岗位练兵”活动,组织干警参加各类线上线下培训共18班次251人次。发挥“头雁效应”,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104件。制定《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实施方案及考评指标和计分规则》《检察官考评委员会工作规则》,充分发挥以办案质效为核心的检察官业绩考评指挥棒作用。

始终坚持把全面从严治检作为根本保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优良环境。从严从细从实开展“解决纪律规矩突出问题、纯洁政法队伍”专项整治工作。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进行警示教育4次,学习“三个规定”及典型案例。坚持“监督就是爱护”的理念,支持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驻点监督工作,全年无违纪违法人员。

过去的一年,区检察院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理念,接受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专题调研1次,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工作5次,向区政协通报工作1次。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125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界人士走进检察院,了解监督检察工作。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52次。注重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接待律师申请会见、通信、提供阅卷等共261次。建立检察业务数据定期发布制度,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依法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558条,公开重要案件信息17条,发布法律文书327份。

过去的一年,区检察院有多项工作受到领导批示肯定,获评全省“先进办案团队”“优秀公诉人”和“通化检察精英”等市级以上荣誉8项28人次,2020年度全市检察系统目标责任制考核位于首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区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区政协的民主监督,区监委、区法院配合与制约,以及社会各界的热忱关心帮助。我谨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存在的不足。一是理念不适应,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的司法检察理念变革还需持续深化、落实;二是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需求与期待相比,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区检察院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区委八届九次全会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抓班子、带队伍、强基础、重实效”检察工作要求,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我区奋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聚焦经济社会大局,主动服务“六稳”“六保”。始终把国家安全工作紧紧抓在手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以更大力度服务“三大攻坚战”,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保障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聚焦主责主业,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把“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检察理念落到实处,降低案—件比,精细化量刑建议,深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贯彻实施民法典为契机,加强民事检察工作;深化“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补齐行政检察“短板”;探索公益诉讼“等”外领域,守护好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三是提升素能,对标新时代人民群众新要求加强自身建设。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以办案质效为核心的检察官业绩考评管理体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站在新起点,奋进新征程。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统领,紧紧依靠区委和上级院坚强领导,认真落实本次大会要求,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砥砺初心、忠诚履职,为推动东昌绿色转型、全面振兴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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