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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0-11-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检察院

工 作 报 告

——2016年11月20日在通化市东昌区

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景富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五年检察工作回顾
区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区检察院紧紧依靠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务实、规范、创新、科学”发展工作总基调,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着力促进司

法公正,为我区振兴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着力服务大局,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始终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首要任务,按照“司法要严、政策要活、效果要好”的工作方针,坚持“六个正确区分”和“三个慎重”原则,切实强化服务措施。主动服务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检察院服务发展的“三个意见”,制定并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实施了班子成员对口联系工作机制,每年坚持对包保的24个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进行常态化走访服务,通过提供法律咨询、开展预防、协调涉企案件等措施帮助解决问题60余个。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从严惩治严重经济犯罪,共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419人。在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注重为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提供支持和保护,为企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全力做好服务“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积极研究构建“1+N”政策服务体系,制定了依法保障东昌经济社会发展、助推全区服务业发展、服务全区脱贫攻坚等工作意见及实施方案,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干警深入企业、学校、社区、村屯开展服务活动,形成了长效工作机制。

二、着力惩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反腐败工作部署,切实加强与纪委协作配合,营造清正廉洁的政务环境。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积极开展了惩治和预防 “三农”、城镇化建设、环境资源等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共查办各类职务犯罪149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97人,渎职侵权犯罪52人,大要案占80%以上,挽回直接经济损失700余万元。先后查办了卫生、民政、税收、司法及农村基层组织等领域一批有影响案件。2015年区人大视察了我院反贪污贿赂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不断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创新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修订后的《吉林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在全市率先成立职务犯罪预防局,与区纪委联建警示教育基地,建立预防教育进党校工作机制。积极开展“五进”宣讲活动,打好警示教育、预防调查、法律咨询、检察建议、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组合拳”,开展教育、国企、扶贫领域专项预防工作,进一步提高了预防专业化、社会化水平。同时,结合办案形成调查报告,为区委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预防工作经验被省检察院转发。

三、着力推进平安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切实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责任。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充分行使批捕、起诉职能,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331件1684人、审查起诉案件2279件3388人,批准逮捕1287人、提起公诉2834人,依法提前介入、从快批捕了卢某故意杀人、抢劫等重大刑事案件39件51人,切实增强了群众的安全感。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对未成年人、老年人、在校学生犯罪及民间纠纷引发的轻微犯罪,不批捕329人、不起诉143人,有效减少了社会对抗。同时,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力度,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实现了捕、诉、监、防一体化,进一步落实附条件不起诉、封存犯罪记录等司法保护措施,共办理未成年人特别程序案件179人。更加注重矛盾化解工作。畅通涉检信访渠道,建立来信、来访、电话、网络等群众诉求表达机制,采取联动接访和两步工作法等方式,共接待和处理来信来访409件,其中检察长接待121件,无涉检去省进京访发生。落实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建设,与上级院实现了互联互通,主动开展视频接访3次。探索开展了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刑事申诉案件2件次。

四、着力强化诉讼监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积极主动回应群众司法诉求。加强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针对有案不立、以罚代刑问题加强立案监督,建立了监督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工作机制,深入开展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08件、撤案26件,监督立案的肖某诈骗、刘某盗窃案件先后被评为全省“立案监督十佳案件”。纠正公安机关漏捕漏诉147人,发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164份;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3件。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认真开展刑事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对清查出的5名脱管人员已督促司法行政部门提出撤销缓刑建议。积极开展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建议对在押人员改变强制措施10件10人。率先建立社区矫正“检察官工作室”,对社区服刑人员矫正工作实现了同步监督与动态监督。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积极构建“大民行”多元化监督格局,通过加大宣传、律师座谈、走访调研等形式畅通监督渠道,以调阅卷宗、介入调查、备案审查等方式依法开展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与法院协调设立“检察官工作室”,会签了8个工作意见,加大民事案件检察监督力度。协调区两办印发了《东昌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暂行规定》,与相关行政机关建立重大行政行为通报制度,强化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共审查民事行政监督案件450件,提出抗诉18件,法院已改判9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均已改判;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62件、审判监督检察建议69件、行政监督检察建议83件,采纳率为100%。

五、着力深化检察改革,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

按照上级院部署,我院全面启动改革试点工作,以书面形式及时向区委、人大报告改革有关情况,积极争取支持,圆满完成了员额内检察官选任、内设机构整合、落实司法责任制等改革任务。实行检察官员额制。对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检察行政人员实行分类管理。严控入额比例,坚持公平公正,好中选优,通过考试、考核、民主推荐、遴选委审议等程序,共遴选出首批员额检察官22名,并按规定实行动态管理。同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按照省检察院“大部制”改革要求,进一步整合职能,实现扁平化管理,将原有的16个部门按职能相近原则整合为7部1处,制定并完善了各部(处)的运行规则、工作流程等规范性文件。完善司法办案责任制。紧紧抓住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这个“牛鼻子”,认真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要求,在对检察官放权的同时,制定了检察官对所办案件终身负责的责任清单,真正做到了责权相统一。

六、着力强化自身建设,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主动适应从严治检新常态,切实用比监督别人更严的措施监督自己。加强班子队伍建设。班子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落实“一把手五个不直接管”要求,树立了重心下移的工作导向。注重强化队伍素能建设,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积极支持干警参加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干警宗旨意识不断强化,业务能力大幅提升。同时,强化基层党建工作,优化党总支人员配备,实现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开展。严格规范司法行为。按照上级院工作部署,认真开展了“人权司法建设年”活动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对近年来所办案件进行了全面评查,对查摆出的司法理念不强等6个方面18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公诉部门规范司法行为工作经验获全市检察机关推广。严格执行最高检关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涉案财物管理、“八项禁令”等规定,制定了相关实施细则,确保自身司法行为得到严格约束。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抓领导、领导抓、抓监督”的工作思路,压实做细党组的主体责任、纪检组的监督责任。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续整治“四风”,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扎实开展检务督察,发现问题严肃处理。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一案双查”,实行全员问责制,对违纪违法坚持“零容忍”。

七、更加自觉主动地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认真履行宪法义务,主动接受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坚持在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及时将上级院决策部署向区委、人大报告,向政府和政协通报。每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院视察工作,按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重视抓好代表委员意见建议的落实。开展“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等活动,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利用案件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重要案件信息117条,公开法律文书882份,保障了社会公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年来,东昌检察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服务大局、业务工作、队伍建设等方面多次受到上级院和区委充分肯定,先后被授予全省“十佳基层反贪局”“反渎职侵权专项工作先进单位”、全省“优秀公诉团队”“立案监督工作先进基层单位”“民事检察工作十佳基层院”等多项殊荣,有150余人次受到表彰奖励。这些成绩的取得,既饱含着检察人员的辛勤汗水,更是区委和上级院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也是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大局的措施还需进一步完善和创新;二是法律监督工作仍然存在薄弱环节,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三是检察人员素质和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区检察院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以“深化检察改革、优化法治供给”为主线,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努力为开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作出应有贡献。一是全面服务东昌振兴发展。坚持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职能作用,更加精准地服务重大项目、保护民营经济、支持创新创业。二是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依法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保持查办职务犯罪力度不放松,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依法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深入推进平安东昌、法治东昌建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着力强化诉讼监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切实维护公平正义。三是扎实推进检察改革。深入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位一体”检察改革,集中精力抓好重大制度贯彻落实,制定完善相应配套机制。四是着力强化队伍建设。不断强化政治建检、业务立检、改革兴检、科技强检、从严治检理念,突出加强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全面强化自身监督,努力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起点上,区检察院将认真落实本次人大会议的部署,立足检察职能,深入推进检察改革,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以一流检察工作业绩,为实现东昌更好更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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